西藏初步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病原学诊断体系

中国日报网拉萨2月8日电(记者达穷 华丹尼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近日以来,西藏自治区及部分地市陆续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检测工作,以自治区疾控中心SL-3实验室为基础,各市(地区)卫生专业机构实验室为支撑的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病原学诊断体系初步建立。

自西藏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做好疫情监测,发挥实验室检测工作在病例排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保障病例诊断的及时准确,自治区疾控中心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工作下发通知,组织专家组前往拉萨、山南、昌都、那曲市,现场评估各地实验室运行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情况,积极指导和推进市(地区)级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工作。专家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荧光定量PCR方法检测标准操作程》、《新型冠状病毒PCR检测实验室规范》、《新型冠状病毒PCR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等技术规范,对各地市实验室功能布局分区、设施设备及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人员配置、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现场评估,指导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启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工作。截止2月7日,除自治区疾控中心外,已有林芝市疾控中心、日喀则市人民医院(联合市疾控中心)、拉萨市疾控中心(依托自治区疾控中心BSL-3实验室)、那曲市疾控中心陆续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检测工作。目前,以自治区疾控中心SL-3实验室为基础,各地市卫生专业机构实验室为支撑的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病原学诊断体系初步建立。

据悉,自治区疾控中心将通过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实操带教、督导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地区)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全区实验室能力提升,发挥实验室检测工作在病例诊断和疫情监测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学、精准、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撑。(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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